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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信息

化学水处理混合离子交换器树脂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二次招标)

发布时间:2019/10/14 15:04:03  来源:  点击次数:2957


化学水处理混合离子交换器树脂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二次招标)



厦门海发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对新阳热电事业部 化学水处理混合离子交换器树脂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有资质单位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化学水处理混合离子交换器树脂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2.项目地点:厦门海发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3.项目规模:D001MB大孔强酸性阳树脂4.4吨;D201MB大孔强碱性阴树脂 7.4吨。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并收到预付款后30日内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性能和数量的树脂运抵招标人厂区(货物需用托盘包装便于叉车卸货)。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2.具有十年以上的电力行业制造资历,并提供近三年向国内电厂供应同类混床树脂的成功业绩。

3.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制造商,产品代理商需提供产品制造商授权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投标人近三年来在实施的合同中没有受主管部门处罚的不良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三、投标保证金及缴款注意事项

1.   供应商投标前须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若中标,该部分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合同履约金的一部分;若供应商未能履行投标承诺,我司将不予退还该部分保证金。若未中标,我司将在开标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该部分保证金。

2.   不接受现场缴款,只能到银行以现金或转账方式缴款。

3.   以现金方式缴款时,请在现金缴款单“款项来源”一栏中写明“投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字样,在现金缴款单背面注明退还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收款的银行账号和开户行。

4.   我司原则上不接受以个人账户缴交保证金,确需以个人账户为投标单位缴交保证金的,经我司同意后,需投标单位提供书面说明,并加盖公章。

5.   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厦门海发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35101561001052501775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厦门市分行厦禾支行

注意:投标保证金均须存入或转入以上账号,其它收款单位均视为无效。

6.   投标保证金缴交截止时间:201910221430前(北京时间)。

四、投标地点:厦门市海沧区阳光西路288号 厦门海发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4楼企管部。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0221430(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19年10221430(北京时间)。

1.投标文件应于20191022143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厦门市海沧区阳光西路288号 厦门海发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4楼企管部。

2.投标文件装入封袋后都必须在封口处密封并盖章。

3.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招标文件,招标方有权拒绝接收。

六、开标地点

1.   招标方将按照投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在厦门海发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开标。

2.   邀请所有投标方参与监督,开标的投标方代表应签名报到,投标方因故不能派代表出席开标活动,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七、评标原则:详见附件。

八、联系人:陈焰(联系电话:0592-6807511) 陈何英(联系电话:0592-7396211

九、监督电话:0592-6800131,邮箱:hfjw@xmhaifa.com

 

 

厦门海发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014


附件:1.投标报价书          2.技术规范书